| 登 錄 號 |
00000292 |
| 原紀錄標題 |
罕定國全身 |
| 官 方 族 稱 |
傣 |
| 今所屬地區 |
緬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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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拍 攝 時 間 |
1935年12月 |
| 拍 攝 者 |
勇士衡 |
| 說 明 |
根據《耿馬傣族佤族自治縣志》,「罕定國(?-1949),傣族,孟定下城人,任孟定土司府弄閣太爺。民國4年,孟定土司罕忠興的母親罕氏去世,罕定國趁機以長輩威望,一面給族屬施加壓力,一面稟報永昌府獲准代理土司職。民國6年逼迫罕忠興流亡在外,他即登上土司位執政。民國8年,永昌府瞭解實情,派兵將罕忠興護送回孟定復位,罕定國聞訊棄位逃遁緬甸。幾年後,事態平息,返鄉悠閒,未得尊敬和器重,便遷居耿馬。耿馬土司恐惹事起禍,封以厚祿,為他納妾安家。數年後,罕定國再返孟定定居,但不理政事,專門收藏整理傣族文獻,編撰《吾定滿佐》(《孟定地方歷史》)。1936年參加中英第二次勘界,作為中方證人,陳述南段未定界的歷史。向勘委方國瑜口譯《思氏譜牒》。彌留之際,囑咐兒孫:『生命財產可棄,地方歷史、祖宗家譜不能丟』(耿馬傣族佤族自治縣地方誌編纂委員會 1995)。」此照1935年12月攝于緬甸南大,罕定國到南大必定是「參加」勘界,與上引之「1936年參加」有偏差。此外,方國瑜並非引文所稱之勘委。(趙效牛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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